教务处

2017培养方案(修订版)概览

2020-04-20



一、指导思想

符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,遵循高等教育规律,坚持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,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努力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、扎实的专业基础、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的就业竞争能力的“应用型、复合型、创新型”人才。结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和师范教育专业认证要求,全面推行OBE教育理念,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加强专业内涵建设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坚持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,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、创新创业能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。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符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,培养环节和课程设置支持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。结合专业认证工作,按照OBE教育理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。即学生中心、产出(结果)导向、持续改进。就是首先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,根据培养目标,细化毕业要求,按照毕业要求,分解指标点,据此确定课程体系,再根据不同课程教学内容和知识、能力培养要求,确定课程教学方法,在有效保障的基础上,通过多元化评价,评价人才培养效果的达成情况,在此基础上,形成教学反馈与改进措施。

三、培养目标

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(2012年)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社会需求状况和本专业实际,认真研究、凝练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。培养目标明确,学生就业去向清楚。

四、培养要求

明确表述学生应掌握的专业知识、专业技能、实践能力及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。

五、课程设置

课程按照通识通修、综合素养、学科专业、综合实践四个模块设置。

综合素养模块指公共选修课程,含人文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艺术、体育等四类课程;学科专业模块指围绕专业培养目设置的专业课程群,包括专业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、专业选修(限选)课程;综合实践模块指实践环节,含课内实验(实践)、专业认知实习、专业实践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创新创业实践、专业基本书目阅读等。

全部课程和教学活动分为必修、限选和任选三类。

(一)通识通修课程(必修,37学分)

通识通修课程指公共必修课程,含思想政治理论、公共外语、体育军事、计算机实用基础等课程。

1.思想政治理论(12学分)

1)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:3学分。第1学期开设。课内讲授2学分,共32学时;课内外实践1学分,共16学时。

2)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:3学分。第2学期开设。课内讲授2学分,共32学时;课内外实践1学分,共16学时。

3)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:4学分。第3学期开设。课内讲授2学分,共32学时;课内外实践2学分,共32学时。

4)中国近现代史纲要:2学分。第4学期开设。课内讲授1学分,共16学时;课内外实践1学分,共16学时。

2.形势与政策:2学分。第18学期开设。每学期0.25学分。以讲座、报告的形式组织教学。

3.军事理论与训练:2学分。第1学期开设。2周军事训练。军事理论课程由学校军事理论教研室以讲座的形式实施教学,在军训期间完成。

4.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:2学分。第1-2学期开设。课内讲授1学分,共16学时。结合教育部爱课程网上我校资源共享课,采用“翻转课堂”教学模式,学生课前观看视频,主讲教师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、辅导答疑,开展教学。课内外实践1学分,共16学时。

5.大学外语(英语、日语、阿拉伯语等):9学分。第一学期2学分,32课时;第二学期3学分,48课时;第三学期2学分,32课时;第四学期2学分,32课时。其中体验中心、在线教学环节由外国语学院在课内实践中自行安排。

6.体育:6学分。第一学期2学分,32课时;第二学期2学分,32课时;第三学期2学分,32课时。

7.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:2学分。学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(青海民族大学慕课平台或尔雅课程平台)选课修读完成。学生需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就业指导活动。

8.计算机实用基础:2学分。理工类专业第1学期开设,共32学时。文史类专业第二学期开设,共32学时。计算机类专业不开设计算机实用基础课程。

(二)综合素养(任意选修,10学分)

分人文社科、自然科学、艺术和体育(含健康教育)四类课程。建议文史类、理工医类本科专业学生相互交叉选课修读课程。所有学生修读艺术类、体育类(含健康教育)课程分别不少于2学分。

(三)学科专业(必修、限选,73学分)

1)专业基础课程

2)专业核心课程

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共计53学分,其中专业核心课程8门,不少于16学分。专业核心课程为辅修其他本科专业学位学生必修学位课程。专业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均为考试课程,其他模块考试形式由院系自主确定。

3)专业限选课程:20学分。其中8学分可跨专业选修。

各院系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(2012年)》,结合本专业实际,设置学科专业课程。在专业基础课程中自主选择开设大学语文、写作、普通话训练、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等课程,自主设置课程学分(学时)。

(四)综合实践(必修,文史类本科专业不少于30学分,理工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50学分)

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,文史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0%,为30学分。其中课内实践占30%,为9学分,综合实践占70%,为21学分。理工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9.5%,为50学分。其中课内实践占40%,为20学分,综合实践占60%,为30学分。课内实践学分由各专业根据课程性质自行分配。

综合实践内容

学分

学期

备注

专业认知实习

1

1-2

原则上在一年级安排1次,为期1周。

专业

实践

文史类

4

3-5

原则上安排22学分/次),每次为期3周。含专业实训、社会调查、工程训练等。

理工医类

10

2-7

含工程训练、课程设计、实验等。合计不少于18周。

毕业实习

(顶岗支教实习)

7

6-7

原则上安排在第6-7学期;至少安排8周,也可根据专业需要至18周;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统一安排在第6学期。

毕业论文(设计)

文史类

4

7-8

各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选题、开题、前期准备、撰写/设计、修改、定稿、答辩、提交成绩等环节具体要求,原则上从第7学期第15周开始,第8学期第15周结束。

理工医类

7

创新创业实践

3

1-8

含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训练、学期论文、科研训练、社会实践等。

专业基本书目阅读

2

1-8

在学生入学时发布专业基本书目,书目按学科门类及相近学科门类列举;院系辅之以读书会、专业课读书笔记、学期论文等考查形式,夯实学生专业基础。







六、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设置要求

师范类专业要按照教育部《教师教育课程标准(试行)》的要求设置教师教育课程。各专业教师教育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4学分,具体开设课程、课程类别及开课学期由院系灵活安排。建议修读课程见分专业教学计划表。

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置教师教育课程。

七、学制、总学时、总学分

(一)学制

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,实行36年弹性学制。

(二)总学分、总学时

1.文史类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50学分以内,理工医类本科专业控制在170学分以内。

2.文史类本科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,理工医类本科专业控制在2700学时以内。

3.各专业学期课程学分、学时安排要适当。文史类本科专业每周安排的课程不超过20课时,理工医类本科专业不超过23学时。

八、学时、学分换算方法

(一)课堂教学

1.课堂教学(含实验、上机、课内实践)16学时计1学分。学时换算为学分时,四舍五入,小数点后不保留数字。

2.各专业在第8学期须安排至少2门课程教学,可安排在前8周。

(二)综合实践

1.原则上每周计1个学分,已给出固定学分的实践环节按规定学分执行。

2.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(学时),文史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(学时)的20%,理工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(学时)的30%

九、毕业条件

(一)文史类本科专业学生须修满150学分,理工医类本科专业须修满170学分。

(二)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上。符合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要求。

(三)汉语言文学(师范)、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专业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二甲水平以上;汉语言文学(非师范)、其它普通师范类专业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二乙水平以上;民考民师范专业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三甲水平以上;其它专业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三乙水平以上。